二
(甲骨文);
(金文);
(小篆)。
指事字。甲骨文、金文和篆文都是两个筹码或画的两道,指明是数目二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二。为了汉字的书写匀称,也另加声符“弋”写作“弍”。注意:“二”本是等长的两画,与一短一长的古文“”(上),或一长一短的古文“
”(下)不同。
《说文·二部》:“二,地之数也。从偶一。弍,古文二。”这是作者根据《易经》“天一地二”的观点所作的解说。本义为数字二。
二,本义指①数词,即一加一的和:分而为~以像两。也指序数②第二,次等的:~月;~年级;评为一等。引申为③两样:言不~价。又指④比并:独一无~。又指⑤不专一:有死无~。此义后借“贰”来表示。
二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一部。凡从二取义的字皆与数字二等义有关。注意:现在汉字里的“二”作为偏旁不都是数目字“二”,而是由不同的东西变来的。
以二作义符的字有:仁、弍、竺、些。
以二(弍)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次、贰。